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发〔2018〕7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办函〔2021〕1880号),湖北省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投诉。投诉人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