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试资讯 >>标准规范 >> 重磅关注|8月1日起,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
详细内容

重磅关注|8月1日起,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

image.png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近日,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二、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概(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除本通知所规范事项外,其它有关事项继续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关于我们/about us
考试资讯
关注我们
快捷导航
考试资讯
更多
我单位是经工商局正式批准注册成立的教育机构。我单位自成立以来矢志不渝的致力于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的推广与普及、住建部和交通部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和辅导工作,同时每年组织多期国家的标准(行业标准)宣贯会和相关的政策性研讨会。

咨询电话:010-57021039   18519866986

公司地址:地铁九号线七里庄E口出,向西顺沿四环辅路直行900米即到,祥龙物流商务楼。乘车路线:公交335.338.351.694.958.400等到丰台路口下车向南500米直达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建筑与交通云课堂

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
分享按钮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