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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汇缴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确认交通运输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2〕18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截至2021年1月28日,我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共收到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和宁夏等22个省(区、市)缴纳的2020年考试考务费(以下简称考务费),共计272.89万元(详见附件),我中心已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请2020年组织考试但尚未缴纳考务费的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云南、陕西等8省(区、市)考试机构和尚未足额缴纳考务费的天津、黑龙江、安徽等3省(市)考试机构进一步加强考务费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做好与地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足额汇缴考务费至以下账户,以便我们及时足额汇缴到中央财政专户。 账户名称: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5400058022401 各单位在汇缴2021年度考试考务费时如遇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孙鹏同志联系,电话:010-65299026。 感谢各单位对我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2020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缴纳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情况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1年1月 附件 备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未组织2020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抄送:财政部税政司、国库司,部党组巡视办,部财务审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责任编辑:陈玘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