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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试验检测机构最常见的问题

    公路试验检测机构最常见的问题:


    1.试验检测机构报名7*人,社保人员缴费6*人。检测工程师***,**,实验员***在这个实验室没有交社保。其余员工今年缴纳社保到2021年9月。


    2.留样室水泥样品标识卡上登记的水泥量为6kg,但实际留样量不足6kg样品添加剂瓶没有识别信息。


    3.有些配制的溶液没有配制日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部分配制好的溶液瓶标识卡脱落;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配制记录显示有残留溶液,但实验室没有实物。氯化铵采购和接收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水银柱的用量没有按照测试要求进行控制,记录显示用于测试水泥比表面积的一次柱用量为293克。


    4.检验人员无法测量和计算钢筋的最大受力和总伸长量。


    5.编号JL-LX2021-JAC-0**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记录中的破坏荷载超过了路面材料强度测试仪所使用的力环的有效范围。


    6.化学分析室没有用于室内环境控制的通风设备。


    7.土的CBR试验只有两个百分表,不能满足试验需要。


    8.集料压碎值试验采用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和砾石》标准,试验荷载为200kN,采用2000kN压力试验机进行试验,不满足压力机量程选择的要求。


    9.JL-2021-CJL-00**水泥混凝土结构用粗集料试验记录中的压碎值采用JTGE42-2005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试验依据有误。


    10.坍落度实验室秤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11.编号为YP-2021-WT-301-W**-5的水泥样品砂浆试件成型日期为2021年9月8日,现场无28天的水泥砂浆试件。


    12.在土壤的边界含水量试验中,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锥形深度读数。


    13.编号为JL-2021-WT-BZJ-0**的交通标志检验记录中,立柱垂直度超过标准技术要求,结论仍为合格。


    14.万能试验机的量程选择不适用于编号为JL-2021-WT-GYC-1**的钢筋检验记录。


    15.周期检定计划表中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方法填写不具体、不规范。


    16.沥青延展性试验中未检查试验水温。


    17.编号BG-2021-WJJ-0**外加剂检测报告未填写PH值技术指标,无法判断外加剂检测结果。


    18.编号BG-2021-2021-SNJ-00**水泥试验报告中水泥的规格型号有误。


    19.实验室塌落度试验用钢板;数显回弹仪没有装箱单。


    20.机械室、水泥混凝土室环境监测记录不完整,部分环境记录日期与测试日期不同步;沥青原材料试验室无温控设备,试验环境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


    21.化学柜存放的硝酸银、盐酸、硝酸、氯化钡溶液过期未处理。


    22.操作人员不熟悉土壤边界含水量试验的规范。


    23.编号BG-ANC2021-Tyh-0**~0**水泥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中的强度技术指标不规范。实际充装55MPa,应≥55MPa,未填写相应试验记录中的试验条件。


    24.水泥弯曲夹具、混凝土贯入阻力仪测试针长度、混凝土含气量仪压力表不符合规范要求。


    25.无水煤油、乙醇等易燃易爆化学品未与其他化学品分类存放;盐酸和硝酸的放置存在安全隐患。


    26.比表面积测试中的测试结果超过了规格要求。


    27.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依据为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检测依据有误。


    28.钢砧的垂直导向装置不能与回弹装置一起使用。


    29.参考资料登记台账未及时登记入库的基准水泥。


    30.同一天制作三批外加剂混凝土,不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应在开始试验一周内的不同日期制作”的要求。


    31.编号为JL-2021-SXJ-0**的细集料坚实度试验记录判定结果有误。


    32.外检室无回弹仪使用记录。


    33.实验室未发现摆式摩擦系数测试仪、路面结构深度测试仪、贝克曼梁弯沉测试仪、钻芯机、路面渗水测试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测试仪、直径200mm灌砂桶、坍落度测试用钢板、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测试仪。


    34.留在样品间的水泥样品少于5公斤;样品保存室内样品保存桶中的样品没有识别信息;留样架上留样桶和空留样桶放在一起,不便于样品的日常管理;留样室无留样记录;样品室内过期的水泥样品不予处理。


    35.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时,实验室的温度和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


    36.在土体边界含水量试验中,试验操作人员不熟悉规范中试验数据处理的方法。


    37.编号LJ-2021-SN-0***水泥试验记录未填写取样时间,安定性试验结果计算错误。


    38.编号为BG-2021-XJL-0**和JL-2021-XJL-0**、BG-2021-CJL-0**和JL-2021-CJL-0**的检测报告与检测记录中的检测结果不符。7.编号为JL-2021-TPB-0**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的试验记录表(1)存在涂改现象,用于检测水泥混凝土表观密度的体积桶的体积有误,应采用的体积为4971cm3,实际体积为5000cm3。


    39.混凝土贯入阻力仪测试针长度为70mm,不符合规范要求。


    40.天平室十分之一的分析天平没有仪器使用记录,没有环境监测记录。


    41.压碎值试验采用2000KN压力机,不符合GB14685-2011的要求。


    42.在热轧带肋钢筋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对最大力总伸长率的测量和计算并不熟悉。


    43.编号JL-2021-LXJ-0**细集料密度试验记录显示细集料毛容重单指试验结果偏差值超过规定值。


    44.编号JL-2021-JDJ-0***粗集料针状颗粒含量检测记录中针状颗粒含量计算错误。


    45.水泥砂浆流动度仪不是自学的。


    46.混凝土贯入阻力仪的测试针不符合规范要求。


    47.编号BG-2021GM-3**-**水泥试验(1)未判断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编号BG-2021GM-3**-**飞灰检测报告未能判断飞灰等级。


    48.逆反射膜逆反射系数测试仪标准板未经校准。


    49.标准养护室的环境温度为23.9℃,不能满足试件的养护条件;标准间存放的水泥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无样品标识,未登记相应台账。


    50.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操作不当,如粗骨料压碎值、钢筋拉伸试验机量程选择错误等。


    51.编号为JL-2021-LQ****-0**的试验记录显示,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动稳定度试验周期有误。


    52.部分玻璃器皿无标识,结构深度测试仪和负压筛分析仪标识有效期已过。


    53.样品室内的水泥、外加剂等样品数量与台账不符;部分水泥样品和外加剂样品未用封条密封。


    54.检测人员对瓷砖地面进行了混凝土坍落度检测,不符合要求。


    5.编号为BG-WT-2021-SNJ-00**的水泥试验报告的试验依据有误。


    56.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没有校准标准板。


    57.基准水泥领用台账与检测报告反映的使用情况不符;标准材料登记台账还剩420kg基准水泥,现场无基准水泥。


    58.编号为BG-2021-LQL-0**的沥青混合料试验报告中,浸水残液稳定度试验段有误。


    59.水泥成型室存放的部分水泥混凝土试模没有编号,没有自校记录。


    60.水泥混凝土室内没有用于坍落度测试的钢板;无岩石切割器的岩石室;磨床送修,现场未见;混凝土贯入阻力仪的测试针不见了。


    61.化学品管理不规范,药品出入库记录中剩余数量填写不准确。


    62.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记录中结果偏差的计算误差(JL-JL2021-0**-**)。


    63.压碎值测试仪设备编号不规范,校准筒未自校准。


    64.样品保存室的外加剂没有避光,样品标识卡上没有样品数量。


    65.检测委托书中引用的规格没有及时更新,没有样品数量。


    66.现场无基准水泥库存,无法提供基准水泥的历史购买记录,但实验室出具了20多份外加剂相关参数的检测报告。


    67.《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记录》(JS-JL2021-**-06)中未按要求计算有效沥青含量和有效沥青饱和度;理论最大密度(测量方法)填写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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