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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8月1日起恢复正常认证服务秩序一、自2020年8月1日起,恢复正常认证服务秩序。 二、对于获证企业认证业务扩大、生产厂搬迁、证书恢复(不涉及违法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类认证委托以及获证后监督工作,原则上实施以远程工厂检查为主的工作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三、2020年度内,监督复查费全部按照每企业2人日,每人日2300元的最低标准收取。 四、对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缓收的全部委托认证费用,我中心将继续执行缓收政策,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