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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1份;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1份(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1份;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如下:
   1.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在网上申请注册后, 需将申请初始注册的申报材料递交申请人所在的聘用单位。
   2.申请人所在的聘用单位在初始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初始注册的申报材料(确认已上报)递送到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等待申请结果通知。


   证书注册须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由建设部统一制作。
   2.注册监理工程师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变更执业单位,原聘用单位有义务协助完成变更手续。若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发生劳动纠纷的,应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纠纷解决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印章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执行。
   4.军队系统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申请注册,由总后基建营房部按照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的职责,受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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