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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1 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1 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3 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4 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5 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6 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7 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8 年。 (三)、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6 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7 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 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8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9 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10 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12 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15 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 30 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参照《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